老先进新机制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检察机关素质工程
老先进新机制
一个地市级检察院自1985年以来,连续16年受省以上领导机关表彰;13个基层院中有12个被评为“五好”院,其中1个获“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称号;全市检察官近4年来办理的近万起批捕、起诉案件中,没有发生一例错捕错诉。无论在外行人眼里,还是在行家看来,这些都是奇迹。
奇迹的创造者———山东潍坊市检察院这个老先进,带来一串串启示和思索。透过心血和汗水,我们看到了孕育了这些荣誉的一套较为科学、完善的机制,即该院检察长孙孺声形象地称为“五位一体”的“一岗双责、规章约束、程序规范、考评奖惩、执行监督”机制。
1999年5月份,《潍坊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应运而生。因为有了这个制度,一名正在办理案件的干警业余时间和一位律师一块喝酒,人还没到家,处长的电话先到了,尽管后来证明是师生聚会,可因为该干警事先没报告,还是按规定作了检讨。他们还建立一系列的规章对检察院日常行为进行规范。
如果说“一岗双责”和“规章约束”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了队伍的管理问题,那么程序规范则是从业务层面来保障公正执法。从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到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再到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等各项业务工作,都被纳入了一套格式化的案件流程图中。这是一整套检察业务工作的程序模式。
潍坊市检察院的考评制度中,按照基层院、市院机关各部门和个人三个层次,规定了责任目标分、工作加减分、民主评议分、一票否决等4部分基本考核内容。该院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由纪检、监察及政工部门组成的督查组织,负责对机关各项机制的运作、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直接向检察长负责。今年4月份,院里一名干警违反《赃款赃物管理规定》,被查处后给予了警诫处理。
这五项机制犹如人一只手上的五个指头攥成一体,共同发力,相互作用,保障了科学管理,推动了公正执法。“制度建院”、“机制强检”在潍坊市检察院干警的心中深深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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