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8号)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9-2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8号)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8号)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8号)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01年第8号)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财政部决定发行2001年记账式(十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200亿元,期限10年。发行期为2001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发行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以现券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二、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票面年利率为2.95%,利息按年支付。本期国债从2001年9月25日开始计息,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9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1年9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三、本期国债承销机构为部分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发行期内,由承销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场内挂牌分销和合同分销方式,按面值向社会公开销售。社会各类投资者可凭证券账户、基金账户委托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营业网点购买。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01年9月24日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