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电网两种电价
第9版(经济周刊)专栏:头条新闻大奖赛
国家规定,每个省(区、市)只设立一个省级电力公司,对全省电网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而陕西省呢,10多年来一直实行供电部门和农电部门“各把一摊”的管电体制——
一个电网两种电价
本报记者郑少忠
“人家宝鸡县一度电才收0.56元,我们凤翔县的电价却是0.58元一度。一个电网两种电价,我们实在是想不明白。”日前,记者来到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的一些农户家,村民们满脸疑惑和怨气。一提到电价,凤翔县周原镇槐林村四组村民就来气:“一度电差两分钱在农村可不是个小数字,再说,要高也要高个明白呀!”
指着屋旁、树旁横七竖八、显得很凌乱的电话线,槐林村四组村民欧思连不解地对记者说:上面一直说要对农村电网进行改造,可改在哪里?我们没看到。村里电线是他在1981年参军之前架设的,1986年他就复员回家了,没想到20年后,电线还在村里继续“服役”。问题是,供电设施没有改进,而农电的价格却是芝麻开花节节高。
望着伤痕累累的电线,村民忧虑地说,有时一刮风,电线就断了,只好用竹竿挑,或者是使劲摇树——用这样的电,真是吓死人。
不过,群众最不满的还是电价的差异。
一样的电线,一样的电网,为什么会出现两种电价?宝鸡市供电局副局长杜联宝解释说,宝鸡市实行的是供电部门、农电部门两家管电的体制。供电部门承担着宝鸡市渭滨区、金台区和宝鸡县、凤县共四个县(区)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供电任务;农电部门承担着宝鸡市除上述4个县(区)以外的8个县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电任务。虽然凤翔县一度电0.58元和宝鸡县一度电0.56元都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准征收的,但由于企业运营成本不同,特别是农电部门是趸售、批发供电部门的电,其价格较供电部门就要相对高一些。
“不管是谁管电,我们农民希望的只是公道、公开、合理、便宜。一个电网,两个甚至多个电价,相差还那么大,我们就是想不通,也承受不了。”村民的抱怨,朴实而又直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省(区、市)只设立一个省级电力公司,对全省电网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由于多方面原因,10多年来,陕西省一直实行的都是供电部门和农电部门“各把一摊”的管电体制。作为国家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陕西省电力工业局(电力公司)承担着对全省电网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对并网运行的电厂实施统一调度,确保国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具体负责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延安、安康、汉中、商洛9个市(地区)的城市及所辖的33个县(市、区)的电力供应和经营管理。作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企业的陕西省农电局(省地方电力公司),承担着对榆林市供电局和省属66个县级电网和相关国有资产实施经营管理及66个县电网建设、改造、运行管理的任务。除榆林市外,农电部门管的54个县都是趸售、批发供电局(电力公司)的电。
“各把一摊”,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机构重叠,投资重叠,冗员增多,如此,必然加大供电成本。而这一切,最后又都转嫁到农民头上。
既然有这么多弊端,为什么“各把一摊”的管电体制还能存在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利益从中作怪。因为供电部门的电价收益,通过国税上缴国库,而农电部门的电价收益,则通过地税留在了地方。
那位业内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中等人口的县,每年至少可以通过地税获得百万元的财政收入,而供电部门呢,通过趸售,也有一笔可观的“意外”收入,所以大家彼此默契。默契的结果呢,农村电价便如水缸里的葫芦瓢——愣是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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