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 管理失职将被追究责任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歌舞娱乐场所
管理失职将被追究责任
新华社北京9月17日电(记者王雷鸣)从今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整顿和规范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将促进各地建立健全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管理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管理失职的有关责任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按照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整顿和规范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规定,对国家公务员、领导干部参与经营或变相参与歌舞娱乐服务场所经营的,将坚决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对包庇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或充当“保护伞”、通风报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卖淫嫖娼、赌博和营利性陪侍活动等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区,在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失职、渎职责任的同时,还将追究地方领导干部的渎职责任。对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场所发生重大事故或长期无证照经营或从事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对基层公安、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2000年6月30日以后继续为歌舞娱乐服务场所审核、审批、发放有关证照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公安部、监察部、文化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方法,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检查。凡发现所检查场所有30%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限期重新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此次专项行动确定的全国重点地区,凡发现所检查场所有20%不符合要求的,除限期重新整改,并全国通报批评外,省级主管部门主管领导要来京汇报检讨。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典型案件要会同新闻部门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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