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已有三十个省区市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九个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我国已有三十个省区市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本报北京9月17日讯记者白天亮报道:今年以来,天津、江苏等9个地区重新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由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了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每个地区根据省会、地级市、市区、郊区等细分为不同档次。这些地区的新标准分别是:天津市412元、402元;江苏省430元、360元、300元、250元;安徽省340元、320元、310元、290元、260元、240元;湖南省325元、305元、285元、265元、245元、225元;广西壮族自治区275元、260元、235元、210元;海南省400元、350元、300元;上海市490元;深圳市574元、440元;山东省370元、340元、310元、280元、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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