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人强调 贯彻征兵工作条例依法做好征兵工作
第4版(要闻)专栏: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人强调
贯彻征兵工作条例依法做好征兵工作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新华社记者马晓春、本报记者贾昭全报道: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征兵工作条例》修改后重新公布,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提高征集兵员的整体素质,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组织和部门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征兵工作条例》,依法确保征兵工作顺利进行。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这次主要是对《征兵工作条例》七个方面的内容作了修改:一是取消了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征兵期间”成立征兵办公室的时间限定;明确规定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具体承办全国的征兵工作,军区征兵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区域内的征兵工作。二是补充和完善了兵役登记方面的内容,对男性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义务提出了要求,增加了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加强管理的办法。三是规范了征兵工作的程序方法,特别是对体检、政审工作的组织实施作出了具体规定。四是规定了革命烈士、革命伤残军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五是作出了征集在校大学生的规定,明确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六是完善了有关惩处方面的内容,明确了执法主体。七是增加了关于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志愿兵的条款。
这位负责人强调,《征兵工作条例》是兵役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开展征兵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征兵工作条例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征兵工作条例的落实,努力向军队输送优质兵员。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正确处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积极支持、推荐和督促优秀青年应征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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