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假日办要求各地开展旅游安全检查
第5版(国民经济)专栏:
全国假日办要求各地开展旅游安全检查
本报北京9月14日讯记者龚雯报道: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全国假日办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从9月中旬起,组织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坚持“安全第一,秩序第二,效益第三”。
通知要求,对汽车、游船、渡轮、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大众娱乐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精心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今年国庆、中秋双节合一,全国假日办要求旅行社在租用车辆时,必须选用信誉好的车队;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配备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司机。旅游企业要坚持“先收费、后接待”的原则,不得发生因企业合同纠纷而采取的扣留“人质”事件,特别是要杜绝扣留无辜旅游者的不法行为。如有违反,对责任者和企业的领导人要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重点旅游城市和景区制定“十一”黄金周期间紧急救援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救援准备工作,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有关报告制度和处理程序,对拖延缓报或隐瞒不报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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