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何离异?——来自法庭的调查报告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法庭传真
夫妻,为何离异?——来自法庭的调查报告
厚儒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法院会同市民政部门对去年至今审理的1500件离婚案件逐卷分项归类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闹上公堂,甚至分道扬镳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性格不合。双方婚前基础不牢,对对方了解不够,接触时间少或即使接触不少,但对方具有伪装性、隐瞒性,不暴露自己的真实性格、脾气,婚后方显“庐山真面目”,“变了一个人”。双方性格差异大,思想、情趣、观点迥异,导致夫妻共同语言少,生活沉闷,如死水一潭。
2.性生活不和谐。一方或双方性冷淡、无性欲;一方因生理疾病、性器官疾病、意外人身伤害造成性功能障碍,或一方不能生育,久治不愈的。这种情况离婚的大多在45岁以下。
3.第三者插足。包二奶、金屋藏娇、一妻多妾等不法现象的出现,反映出新的社会条件下,个别女性或贪图享受,或追求金钱,傍大款,做小蜜成为“第三者”,与原配争“名分”,形成诉讼。因与“钱”“权”结缘造成的离婚案占第三者插足离婚案的80%以上。
4.家庭暴力。以男方施暴居多。脾气暴躁、性格乖戾、孤僻、多疑是其施暴的内因。社会压力大,竞争日趋严重,无法实现自身价值,易形成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是家庭暴力的外因。
5.无家庭责任感。经常酗酒、赌博、打牌、砌“长城”、跳舞,长期不顾家庭、孩子,屡教不改,造成夫妻感情淡漠;有的以此为业,长时间彻夜不回家。基层组织、居委会、民政司法多次协调、劝解无效,以致不得不对簿公堂,要求法庭调处、判决。因无家庭责任感闹离婚的案件,占5%强。
6.长期分居,感情疏远。一方在国外工作、求学,时间长,接触少,沟通受限,情感得不到很好交流。
7.婆媳关系不睦。家庭条件不好,长期住在一起,婆媳一方或双方脾气古怪,口角多,常磕磕碰碰。丈夫无法调和,日积月累,量变演成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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