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已基本完成精简比例将达19.3%
第4版(要闻)专栏:
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已基本完成精简比例将达19.3%
本报北京9月9日讯记者单向前从今天结束的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自今年2月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上报了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其中,24个省、区、市的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下发,正在组织实施;6个省、区、市的方案不久即可下发。在已印发和报批的方案中,全国市县乡人员编制总的精简比例将达到19.3%,单列管理的政法机关专项编制精简比例为10%。全国市县乡机构改革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中央编委委员、中央编办主任张志坚在为期两天的座谈会上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随着各地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方案陆续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要把工作重点不失时机地转到方案的组织实施上来。一是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人员编制精简任务。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各省、区、市市县乡人员编制精简方案,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坚决贯彻执行,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仅要精简在编人员,而且要精简编外人员。二是始终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不放。三是严格按规定设置机构和配备领导职数。四是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行政性审批事务,改变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大幅度减少分钱、分物、批指标、立项目等行政性审批事务。
会议强调,乡镇机构改革是当前市县乡机构改革的重中之重,要着力解决乡镇机构改革中的几个突出问题。首先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严格控制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其次要改革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推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除政法系统和已经明确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系统外,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的站所,原则上都要下放给乡镇。第三要结合核定编制,精干教师队伍,严格教师资格制度。第四要因地制宜地撤并乡镇。将调整撤并乡镇与机构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有效地衔接起来。第五要妥善安排乡镇分流人员。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制定出确实符合乡镇实际情况行之有效的具体分流政策,用政策指导分流人员认清方向和前途,用政策解决分流人员的后顾之忧,用政策引导分流人员走向能够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
会议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革故鼎新,改进作风,真抓实干,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抓好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狠抓作风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编委负责同志和编办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编办副主任令计划,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编办副主任崔占福,中央编办副主任王澜明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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