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贷款替农民完税这种做法不可行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公民建言
村干部贷款替农民完税
这种做法不可行编辑同志:
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目前在一些地方,由于向农民摊派的税费规费难以收取,村干部往往以贷款的方式来替农民完成。
这一做法,表面上来看是好事,可是一旦还贷不成,很容易间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为,银行将此类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执行起来相当困难。
一是因为法律法规不完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对此类案件只能直接判决经手贷款的村干部个人偿还银行贷款。而在有些村干部落选后,新任村干部不理旧账,抵触情绪大,想尽办法抗拒执行。
二是因为行政干预多。一些行政领导认为村干部贷款替农民完成乡镇下达的收费任务,是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是干部责任心强的表现,如果让他们承担责任,今后还有谁去当村干部?还有谁去为民办实事?因此,当法院执行时,一些领导出面说情,甚至要求法院不执行。
三是因为经手贷款的村干部的亲戚、朋友以及未缴税费规费的农民出于同情,往往阻挠法院执行。
此类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方面使金融单位资金难以返回,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给农村整个执法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当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黄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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