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卫士”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国企卫士”
于晓东宗志强
山东省淄博市拥有国企3000余家,生产经营涉及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等方面。当地的国企领导和职工都说:“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我们的‘国企卫士’。”
送法上门
企业有什么样的需求,就提供什么样的法律支持,这是淄博中院为国企改革服务的一项重要原则。为此,淄博中院坚持主动出击,先后在两级法院开展了“百厂调研”、“送法进企”等活动,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他们从法律角度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在审理涉及国有企业的案件时,淄博中院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
淄博市第一棉纺厂是一家老国有企业,由于经营困难不得不宣告破产。淄博中院收案后,面对的是该厂近1.4亿元的破产财产,4000余名下岗工人多次到市政府上访的局面。他们没有简单结案了事,而是多方协调,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妥善解决了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对该案全部诉讼费,中院依法予以全部减免,赢得了党委、政府、企业职工的广泛好评。淄博市委领导多次说:“市法院依法为党委、政府解决了许多棘手的问题,是我市经济发展的‘保护神’!”
力促执行
近年来,由于受“债务链”等原因的影响,资金回收困难,成为制约国企发展的瓶颈。淄博中院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主动对有关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他们先后多次组织集中执行,对执行难度大、干扰大的案件,采取了上级法院提级执行、督办执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以来,淄博市两级法院共帮助国有企业实现债权近10亿元,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资金的有序运转,支持了国企的发展。
山东省药用玻璃厂是淄博市重点企业集团,太多的外欠款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淄博中院组织得力执行人员,先后赴山西、安徽、上海等10余个省市,冒着被围攻、冲击的危险为企业追回欠款2000余万元。该企业的负责人激动地说:“法院的执行真是及时雨啊!”目前,该企业已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
淄博市中院院长林春明说:“建设现代化法院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包括执法观念现代化、审判和执行工作现代化、法官队伍和各项管理现代化、办公手段和物质装备现代化等。到那时,我们将为国企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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