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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解的“其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9-0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令人不解的“其它”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实话实说 令人不解的“其它” 四川峨边县档案局郑光齐   某单位今年六月的政务公开栏开列如下:经费支出五'...

令人不解的“其它”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实话实说

令人不解的“其它”
四川峨边县档案局郑光齐
  某单位今年六月的政务公开栏开列如下:经费支出五十万元,其中办公用品费二万元,电话通讯费三万元,资料印刷费四万元,其它支出四十一万元;轿车出动八十次,其中会议用车五次,老同志用车二次,外单位借用八次,其它用车六十五次;下拨救灾救济款十五万元,其中用于火灾二万元,水灾一万元,用于五保户五千元,其它十一万五千元;人员外出六十次,其中开会三次,下乡下厂五次,其它五十二次……
  众所周知,政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给单位全体职工和群众一个明白账。因此,政务公开所列明的事项应当做到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然而,上述这类政务公开的方式却让人怎么也看不明白。从形式上看,这个政务公开栏制作得可谓详尽周全,总况、分项均予标明。但每一项的最后都有一个“其它”作补充,而且所占比例之高令人咋舌,至于这些“其它”都用作什么,怎么用的,人们无法从公开栏里找到答案。另一个问题随之而来,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其它”?是说不清楚、说不明白,还是不想说清楚、说明白,甚至没法说清楚、说明白?总之,这样的政务公开若隐若明,叫人雾里看花,一头雾水。
  当前,国家正大力倡导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然而少数单位偏偏把这首好曲唱歪了调,明一套暗一套,不是政务公开,而是借公开之名,混淆视听。笔者以为,对于那种“其它”政务“朦胧”,又不说清楚的部门、单位,不妨彻底查一查,瞧瞧背后究竟有啥猫腻,对查清的问题应当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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