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鱼台县农网改造中 供电部门按规定收费
第10版(读者来信)专栏:来函照登
山东鱼台县农网改造中
供电部门按规定收费
你报8月9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山东鱼台县农网改造——强换电表,收费混乱》的来信,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电力部门和中共鱼台县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事实情况如下:
鱼台县农网改造前,农户使用的是DD28型、DD10型电表,根据国家七部委的文件规定,这些电表必须退出运行。在农网改造期间,电力部门将这些淘汰电表更换为国家经贸委及国家电力公司推荐的DD862—4S型电表,采购新电表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七圣堂村的旧电表现存放在村委会。
农网改造收费执行的是国电公司农发(1999)18号文件所规定的标准。今年4月初,七圣堂村村干部在没有征得供电所同意的情况下,采取逐户停电的办法向农户催收拖欠的农网改造款。直到5月10日,村里才在供电部门的干预下同意对仍欠费的19户村民恢复供电。截至目前,七圣堂村仍拖欠农网改造款25000元。
由于基层供电部门对有关文件精神宣传不够,农民对农网改造中更新电表、收费标准等规定不太清楚,以至产生误解。有关方面要从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山东济宁电业局中共鱼台县委鱼台县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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