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国际互认减少技术壁垒
第10版(财经广场)专栏:
走近国际互认减少技术壁垒
马克贤
质量认证开展近半个多世纪,形成产品认证、质量体系注册/认证、实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及培训机构注册/认证等四大系列。特别是198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了为认证提供依据的ISO9000系列标准,使质量认证,特别是质量体系认证有了突破,人们对产品质量研究的对象范围已经在扩大,不仅仅限于产品和服务,也包括寓于产品和服务中的过程。
1978年9月,我国正式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开始研究国际上通行的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1981年4月,我国建立了第一个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元器件质量认证委员会,依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有关技术规范对电子元器件进行合格认证。
随后,我国陆续出台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如:1988年1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1991年5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1992年10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3年2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授权,国家质检部门分别在产品认证、质量体系认证注册、实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及培训机构注册/认证方面加入了相应的国际组织,且分别签署多边认可协议(MLA),标志着我国质量认证工作正在走入国际互认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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