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有效遏制“马路腐败”
第3版(地方新闻)专栏:
大庆有效遏制“马路腐败”
本报哈尔滨8月25日电记者胡斌报道:公车私用、公车私落、超标准购车,被老百姓称为“马路上的腐败”,如今,这一现象在大庆得到有效的遏制。
为从源头上治理“马路上的腐败”,大庆市委、市政府于1998年初出台规定,从当年1月1日起,凡新提拔的副处级领导干部不再配备工作用车,改发交通费。原来已配备工作用车的领导干部仍可实行原来的经费包干办法,同时鼓励“老人”实行交车、买车、卖车,改领交通费的新办法。今后市直机关不再购买新车,执行老办法的车辆使用到报废后,一律执行新办法;领导干部调动不准带车,新单位不准配车,允许本人或司机买断原车。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干部交通费的额度。
截至目前,大庆市直机关共有74个部门参加了车改,其中67名正处级、132名副处级干部实行了新办法。市直机关原来的397台车辆,留用131台,上交61台,买断205台。涉及司机214人,留用113人,其余的进行了分流安置或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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