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法院设“人大监督工作联络处”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邓州法院设“人大监督工作联络处”
本报讯河南省邓州市法院最近设立“人大监督工作联络处”。这是该院为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实施的新举措。据悉,这在全国基层法院当中尚属首例。对人民法院实施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责,是人民法院加强和完善司法活动的迫切需要,是从制度上确保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可靠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渠道不畅,致使工作不能很好地贯彻落实。为此,邓州市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设立“人大监督工作联络处”。联络处主要由3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人大信访案件,人大代表议案、提案、意见、建议;人大领导督查督办的案(事)件登记、催办、落实工作,以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接待等。(郭光进郑建民孙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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