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以人大议案方式解决水土流失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广东省以人大议案方式解决水土流失
本报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之际,广东省在全国首创以人大议案方式解决水土流失“顽疾”,目前已完成北江、东江、韩江6000多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
据了解,南粤大地曾是全国水土流失的重灾区,历史上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后果惨重。省人大于1985年、1990年、1995年先后通过韩江、北江、东江水土保持的相关议案。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投入了5.6亿元,共完成三江500多个小流域6341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修建谷坊及拦沙坝约10万座,修水平梯田、营造各种水保林经济林达40多万公顷,并建立了大批水保配套设施。
在《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后,广东省水土保持如虎添翼,开始转向治理与预防并重,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形成了完善的监督执法体系。(羊华粤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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