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水水更畅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法制纵横
依法治水水更畅
罗阳
每年总有一些地方洪水滔滔,而另一些地方却旱魔横行。老天爷似乎故意在考验人类战胜困难的能力。事实上,我们自己也在参与着制造灾难:清澈的小溪难觅踪影、江河湖泊遭受污染、水土流失侵蚀着我们的家园……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而且在季节分配上、地域分布上极不平衡。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些城市水的供应十分紧张。水向我们发出的警告越来越多。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情况纷繁复杂的国家,要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必须做到依法行事。
事实证明,这是最有效率的办法。从1988年我国实施《水法》以来,又颁布了《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等一系列关于合理利用水资源的法律。国家把水利建设摆在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千方百计加大水利投入,仅“八五”期间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水利投资就比“七五”期间增长了64%。我国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以水法为核心的多层次、相互配套的水法规体系,水资源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1993年国务院颁布《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后,全国已有95%的县和90%的建制市完成了取水许可登记、发证工作,实现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村与城市、地表水与地下水统一实施取水许可,审批水量4500多亿立方米,占全国总用水量的85%以上。同时,相关法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也在全社会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全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水资源保护得到了加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现行有关水的法规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如洪涝灾害的日益频繁与江河防洪标准偏低的矛盾,水资源短缺与需求增长较快的矛盾,水环境恶化与治理力度不够大的矛盾,水资源分割管理与合理利用的矛盾等。因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水法律体系,强化法制,依法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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