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进行整改重新树立形象沈阳市中院重获人民代表信任
第2版(要闻)专栏:
认真进行整改重新树立形象
沈阳市中院重获人民代表信任
本报沈阳8月10日电记者吕岩松报道: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8月9日举行第五次会议,以395票赞成、11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整改情况和200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几个月来的认真整改,重新树立了形象。
今年2月举行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年工作报告未获通过。人大代表普遍认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抓得不好,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审判队伍不整齐,办案质量低;执行工作缺乏力度,许多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完结。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丁仁恕向人大代表汇报说,几个月来,该院全面推进整改。从5月起,沈阳中院恢复了一度中断的院长接待日。该院还加强管理,严肃纪律,深入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对15名违法审判的责任者和12名违反纪律的干警进行了责任追究。市法院还健全机制,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实行了封闭分案,严把案件发回重审关,正确行使审判监督职责,加强审限管理,扩大审务公开,加大执行力度。为促进司法公正,沈阳市中院专门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具体办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目前,人大交办和代表关注的案件已办结285起,占总数的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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