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伪劣电缆百万余元假冒名牌香皂二十多吨 四名制假售假罪犯一审被判刑
第4版(要闻)专栏:
提供伪劣电缆百万余元假冒名牌香皂二十多吨
四名制假售假罪犯一审被判刑
本报北京8月9日讯记者吴兢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4名罪犯今天分别在山东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处以高额罚金。
山东省新泰市个体工商户陈广禄,于去年9月与刘保祥、沈国权共谋,故意违反合同约定,以假冒伪劣电缆代替合格的矿用阻燃电缆向他人供货,总价值132万元。经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所提供电缆均为不合格产品。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今天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分别判处陈广禄有期徒刑9年、刘保祥有期徒刑8年、沈国权有期徒刑7年,并分别判处3人90万元的高额罚金。
山东省临邑县无业人员盛宪宏,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分批购进大量皂粒和假冒的某名牌香皂商标标识的外包装,自行加工,生产假名牌香皂近23吨。其中的8吨已经售出,销售金额11万余元。今天,临邑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盛宪宏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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