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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国家经贸委等发出通知 从源头预防国企贪污贿赂犯罪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8-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高检院国家经贸委等发出通知 从源头预防国企贪污贿赂犯罪 第2版(要闻) 专栏: 高检院国家经贸委等发出通知  从源头预防国企贪污贿赂犯罪   本报北'...

高检院国家经贸委等发出通知 从源头预防国企贪污贿赂犯罪

第2版(要闻)
专栏:

高检院国家经贸委等发出通知
 从源头预防国企贪污贿赂犯罪
  本报北京8月9日讯记者毛磊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及国有企业加强协调配合,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犯罪,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
  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国有企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联系配合工作机制,推进预防网络建设,使互相协调配合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针对国有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和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可以共同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分析,深入探索制度、机制中的问题,努力研究从源头上预防国有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和对策。
  通知强调,检察机关和国有企业管理部门要按照法律和有关企业领导班子管理的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查办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办理此类案件中,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办案纪律,注意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对于检察机关的依法侦查取证工作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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