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肩担道义——记河北省高院优秀法官陈印田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百姓心中的好法官
铁肩担道义
——记河北省高院优秀法官陈印田
李彦彬朱玉池靳长青
1984年,陈印田从部队转业到法院,这些年,他不但掌握了大量的法律知识,而且练就了一身公正执法的审判要素。连续12年在全省刑庭结案数第一,而且无一错案,立功受奖20多次。1999年被省委授予“省优秀共产党员”;2000年又荣立个人一等功,被评为省直“十佳优秀共产党员”。
工作中陈印田从来不怕苦不怕累,不拈轻怕重。1998年腊月二十九他还直奔邢台提前介入审理震惊全国的李虹新“两会”期间爆炸京广铁路一案。他常说:“我们办案要做到‘火眼金睛’,力求所办的每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他始终坚持这句诺言,曾避免了好几起错杀案。如1991年保定王全成故意杀人案一审判处死刑,老陈经过审查发现王全成精神很不正常,后查清其一家几代人都有精神病,经过专家鉴定证明其作案时无责任能力,避免了一起错判;还有他在审理唐山史维辉故意杀人案时,发现现场足迹不是史所留,两次提审,史均翻供。凭多年的经验,他敏锐地觉察到此案有重大隐情,于是向领导汇报将此案重审。1998年经公安部化验证实杀人犯并非史,1999年真正的凶手金绍文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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