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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出 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8-0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出 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出   把讲话精神贯彻落'...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出 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指出
  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中
  本报北京8月4日讯记者李建兴报道:7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连续召开专题会、座谈会、研讨会,座谈学习“七一”重要讲话。今日,在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期间,总局专门邀请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为会议代表作辅导报告,并再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吸收部分省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参加,深入学习讲话精神,决心以讲话精神为指导,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税务系统各项建设。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一致表示,在税收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三个代表”的思想,必须适应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充分发挥好税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百万税务干部要成为“三个代表”的重要实践者。百万税务大军是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要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文明、高效、廉洁、公正的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金人庆指出,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不仅要在思想上、理论上进一步把握“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更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实际工作中去。税收担负着为国聚财的重任,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衡量税收工作好坏的标准,最根本的就是要看“是否有利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金人庆要求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刻苦钻研,力求学得深一些、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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