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人物”的“大事记”——一民妇举报镇政府某些违法行为的前前后后
第10版(读者来信)专栏:记者调查
一个“小人物”的“大事记”
——一民妇举报镇政府某些违法行为的前前后后
本报记者赵蓓蓓傅丁根李渡
2001年7月5日对民妇周五连来说是个难忘的日子。记者在广东韶关市武江区政府见证了这样一幕:西联镇镇长当着区委、区政府有关人员的面,向周五连递交了镇党委、镇政府的道歉书,就镇党委、镇政府违法办事等问题向周五连“真诚表示道歉”。道歉书说:“感谢你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监督。”接过道歉书,上访两年历尽艰辛的周五连泣不成声……
(一)1999年7月6日同样令周五连难忘。那一天,她因抵制西联镇党委、政府对其在该地临时建筑的越权强行拆除,最终被送进了看守所。其上访之路因此开始。
1990年初,周五连经韶关市公路路政部门批准,在西联镇韶乳线(国道323线)6公里路段拐弯处建起了一个几十平方米的路边店。对周五连来说,这爿小店既是谋生之地,也是她和家人安身立命之所。据周反映,此地段原是路边荒坑,属无明确归属的历史用地。他们填坑造房后,曾先后向市公路局、市城建局和西联镇阳山管理区交过地租。
1995年,地处韶关市西郊城乡结合部的西联镇被纳入韶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这意味着其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韶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报有关部门批准。
1997年,韶乳公路扩建拉直,旧公路6公里路段成了一块空地。此地被纳入西联镇政府的发展规划。
1998年、1999年上半年,西联镇政府财政办公楼和企业办实业楼未经报建先后在此兴建。
1998年9月22日,西联镇政府在未出示任何土地使用合法凭证的情况下,让周五连与镇政府签订《临时租用土地协议书》。周五连开始拒签,后被迫签订。
1998年9月、1999年4月,西联镇政府先后两次对此地临建房用户发出拆迁通知书。
1999年6月,西联镇党委、政府从两年前违章建成使用、离此3公里的原办公楼迁至上述两栋楼办公。
7月6日上午,根据镇党委的决定,西联镇政府在不具备拆迁强制执行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对周五连的临建房强行拆除。西联镇党政干部及阳山管理区干部数十人,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搬出周五连房里东西,并用铲车将其房铲平。周五连让侄子拿相机拍自家家具,胶卷被镇政府的人扯出曝光,周的弟弟上前阻止被扭打。情急之下周五连打电话向“110”报警,说有人强行将她家的东西搬走。武江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出警到现场后,听西联镇领导说周五连阻碍镇政府强行拆除其违章建筑,便将周五连带回分局讯问。当天下午,武江公安分局以“虚报案情”为由,对周五连处以7天的治安拘留。
11日,经家人种种“努力”,痛苦不堪的周五连被提前放出。身心遭受的折磨使她惊恐不安又悲愤难抑。她想不通:政府就可以无法无天吗?为讨个“说法”,周五连开始上访。
(二)1999年11月,本报收到周五连反映西联镇政府一些违法乱纪问题的来信。
12月25日,本报读者来信版“耳闻目睹”栏目以《西联镇政府换届亦换楼?》为题,刊登了周五连反映西联镇政府在有办公楼的情况下两次换届两次换办公楼,(现用)办公楼在建造时违反了城市规划并砍伐绿化带的树,市城建局多次派人制止无效、两栋原办公楼闲置问题的来信及图片。之后周五连又多次来信、来电反映文章见报后当地一些干部对报纸批评的抵触态度和她本人的艰难处境。
30日,西联镇政府复函本报说,1999年镇政府将办公地址迁到韶乳线6公里处是经镇人大代表大会提议通过的,两栋办公楼报建及审批手续齐全完备,原办公楼腾出是作为招商引资项目。
2000年11月5日,读者来信版在一组对群工部舆论监督情况的反馈信息中,以《西联镇政府两栋办公楼仍闲置写信揭发者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为题刊登了周五连的来信。
2001年4月12日,周五连到本报,反映去年12月她去邮局给省委书记李长春和本报寄信时,装信的包(里面只有13元钱)被两个不明身份者抢走,她本人被打,护包的右手被对方用水果刀扎3刀(来访时手上还有疤痕);此前她的孩子也曾在放学路上受到两个不明身份者的恐吓:“你妈要是多事的话,就把你们扔到河里。”周五连十分恐惧,带着孩子东躲西藏,几次给孩子转学。
14日,本报收到武江区政府信访办复函,说周五连的信在人民日报刊登后,区里经3次调查核实已全部弄清:西联镇上届政府在西郊6公里处动工建造的两栋楼分别于1998年4月和6月建成使用,报建手续齐备;原两栋办公楼未闲置;周五连及其子女未接到过威胁恐吓信、电话及言论;周五连三番五次反映西联镇政府的问题,主要是其对镇政府按有关政策拆除其临时房屋有意见所致。
20日,本报群工部发函给韶关市委,希望能督查周反映的情况,妥善解决问题。
6月18日,为上访已耗尽家财且负债在身的周五连再次来本报,说西联镇政府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向武江区法院起诉她,要求赔偿5万元。此案7月4日开庭审理。
(三)6月28日,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弄清是非,本报派记者3人赴韶关调查采访。
29日至7月1日,记者采访了多位知情者。有知情者在证实了周五连第二封来信中的一些内容后,一再要求记者保证他们的安全,其中一人最终也不肯透露其真实姓名。为了解核实情况,记者于30日、1日三次打电话找西联镇城建办涂主任。第一次打过去涂说自己有事第二天再谈,第二天记者两次打电话到他家,均未找到他。
据了解,西联镇政府以前有一栋1975年建的3层办公楼,质量很好,党政机关在此办公还有空房。1996年初西联镇党政新班子上任后,于6月18日动工兴建6层办公楼(2300平方米),1997年初搬进。1999年3月党政班子换届期间,镇人大通过以“促进小城镇的建设,加强土地与城市规划管理”为由的《关于搬迁镇政府办公地点议案》。6月镇党政机关暂时迁至1999年建成使用的财政楼和实业楼(每栋832平方米)办公,并准备新建办公楼。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13号文件曾规定,“党政机关现有办公楼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不准改建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党政机关不得以建业务楼等名义新建办公楼”。
后据西联镇镇长介绍,原办公楼于2000年4至9月曾租给镇企业和南华中英文学校,12月租给现北江职业学校,租期3年(周五连写信时均闲置)。镇长说,西联镇这两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得不错。但西联镇政府给武江区法院的起诉书上却写着:“因为被告的不实报道,致使原告的招商引资工作受到阻碍,客商都不敢再与原告洽谈合作。”
2日,记者在市城建局查实,西联镇政府现用(除财政楼外)、在建包括原6层办公楼是没有任何报建手续、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违法建筑。时任市城监大队二中队队长刘海林告诉记者:1998年我们例行检查时,发现西联镇在建的财政楼没有任何手续(后来才补办)。我们去镇政府好几次,对镇纪委的曹书记说,再建我们就要采取一些手段。没过几天,曹书记带两三个人来说,他们建的楼是镇里规划的,要求我们不要再搞,并威胁再搞就派农民把我们的办公室砸了。建实业楼时也没报建。我们发过几次停建通知书。城市行政执法管理科副科长邓景都说,后来那栋楼(记者看到实业楼旁又已打地基建楼)也没报建,我们找到镇书记,他说,我这地正在搞(办手续),交换好了用地,还没批下来。
另据了解,年财政收入约200万元的西联镇,因建办公楼欠了不少债,原办公楼至今仍欠垫资的建筑商100多万元,建实业楼也欠了建筑队老板的钱,西联镇政府以30万元的价格将实业楼旁400平方米的地(拆临建房腾出的)卖给他抵债。
(四)7月2日,记者来到韶关市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杨木忠听记者说明采访事由后便向市委书记覃卫东汇报情况。覃要求立即组织人员把事情了解清楚,按有关法规、制度严肃处理,绝不包庇。
3日,武江区委、区政府经调查研究认定,西联镇政府和阳山村委会在强行拆除周五连临时建筑事件中不具执法主体资格,其发出限期拆除的通知不具备法律效力,强行拆除不符合法定程序,其做法是错误的。西联镇政府现用实业楼无报建手续,市城监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其补办报建手续后,两年多来一直未补办,违反了城建规划的有关规定。并作出责成西联镇党委、政府向周五连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追究强行拆除组织领导者责任的决定。
4日,西联镇政府向武江区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镇长黄令遥对记者说,周五连对西联镇“不存在侵害名誉权”问题。镇党委和镇政府、镇委书记和镇长分别写了检查。区委、区政府也向市委、市政府检讨了对人民日报的舆论监督不够重视,“在调查过程中对基层提供的部分事实和数字没有反复核实和取证,调查结果未能完全反映事实的完善性和真实性”的问题。
5日,西联镇委书记、镇长终于与周五连及其家属面对面地坐在一起,并向周五连道歉。
12日,西联镇政府通过与周五连协商向周五连作出经济赔偿。赔偿协议书上说,这是“对两年来因此事给乙方在家庭生活、财物、子女就学等各方面受到的所有损失,以及在甲方强拆乙方房屋的当日,乙方因报‘110’(被)确定为谎报案情而引起拘留造成身体、心理的伤害,还有对甲方违章建筑的举报”的“补偿和奖励”;“乙方今后不得再就此事向任何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或对外界再上访、反映,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4日,韶关市委、市政府信访办给本报群工部发出复函。来函说,经市委有关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协调、督办及武江区工作组深入查办,武江区委、区政府于2001年7月3日作出了《关于西联镇拆除周五连临时建筑问题和西联镇实业楼补办报建手续问题的处理决定》和7月4日武江区委、区政府给市委、市政府的《端正态度加大力度,认真处理西联镇违章拆除周五连临时建筑等问题》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处理决定,西联镇委、镇政府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武江区委、区政府作了检查,向周五连本人作了道歉,对查实处理的问题,西联镇正抓紧落实。
编者的话
这篇记者调查所涉及的,是一位普通百姓的事情,但它所折射出的却是少数基层政府部门和干部不依法行政、违法办事、无视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以及不能及时妥善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以致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等一系列问题。我们关注这位普通妇女的命运,实际上就是关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执行、落实的情况。
如今,有些干部特别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想问题做事情,常常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这个地方我说了算”对这些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思维定式,而且已成行为习惯。因为大权在握,他们管起人、做起事来往往习惯自己说了算,个别的甚至无法无天。
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一些干部对自身角色认识上的错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其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这一点,有些干部说得多,做得少,有的基层干部在群众面前竟以“主人”自居。
法律是一切社会秩序的保证。倘若掌管、处理公务的政府官员不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法律的尊严、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然会遭受损害。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人都必须依法办事。依法办事对公职人员来说就是做法律允许的事。依法行政,就是严格按照法律授予的职权去履行责任,行使权力,不得渎职和越权。希望我们的干部强化公仆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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