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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遗产:小保姆合法权益受保护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1-2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继承遗产:小保姆合法权益受保护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继承遗产: 小保姆合法权益受保护   据新华社杭州1月20日电(赵欣、卢晶)曾轰动一时又扑朔迷'...

继承遗产:小保姆合法权益受保护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继承遗产:
小保姆合法权益受保护
  据新华社杭州1月20日电(赵欣、卢晶)曾轰动一时又扑朔迷离的“小保姆继承巨额遗产案”终于尘埃落定。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立遗嘱人叶瑞亭老人生前的全部财产均归小保姆吴菊英继承。
  1992年,吴菊英到叶瑞亭家做保姆,后向叶学习裱画,结为师徒关系。1999年,叶先后立下遗嘱,表示他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全部赠给吴菊英。2000年3月31日,叶去世后,未经吴的同意,叶瑞亭的女儿邰丽娜私自拿走了字画。为此吴诉之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叶的自书及公证遗嘱均合法有效,判令叶的全部遗产遗赠给吴。在一审过程中,邰丽娜的同父异母妹妹陈丽娟要求参加诉讼,并继承父亲的遗产。同年7月,杭州市拱墅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吴菊英的诉讼请求。邰丽娜和陈丽娟不服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我国的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也可以将其个人的所有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集体和个人。叶生前所立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在内容上并无抵触。内容真实,应为合法有效,不存在被人胁迫的印证,遂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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