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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花钱 经治医师替病人作主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1-07-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花钱 经治医师替病人作主 第10版(健康时空) 专栏: 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花钱  经治医师替病人作主   “一日清单制度”、“病'...

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花钱 经治医师替病人作主

第10版(健康时空)
专栏:

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花钱
 经治医师替病人作主
  “一日清单制度”、“病人选取医生制度”在各个医院的实行,对于防止医院乱收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事实上,由于医疗特点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如何既能保障患者的权益,又能有利于治疗及临床科研的发展,仍有许多问题有待探讨。日前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及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所组成的调研组赴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考察,该院推出的“经治医师负责制”,引起委员们浓厚的兴趣。
  对于看病的各个环节,既然病人不可能自己说了算,那就为病人找一个既信得过、又说了算的全权代表。这个“全权代表”就是该院推出的“经治医师”,让经治医师为病人全权负责。
  经治医师是一个以经治医师为核心的治疗小组。经治医师不仅负责住院病人治病全过程,病人接受治疗各个环节的收费也由“经治医师”说了算,避免了多部门相互影响。比如从前病人在放射科做检查,检查是否需要,放射科也有一定的权力。这些环节多少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病人无法监督。而在该院,所有这些权力全部收归经治医师。
  以经治医师为核心的治疗小组是一个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治病所得费用由经治医师负责分配,分配不仅在小组内部进行,而且涉及相关的辅助部门。如病人做手术使用手术室,那么经治医师会视使用手术室的时间及所用手术室的规格来付给手术室相应的费用。这便是该院所实行的“一元化分配方案”。
  人们不禁又会问:“经治医师这么有权,他会不会为了本治疗小组的利益来坑骗病人?病人又凭什么来相信经治医师?”在该院,医生不敢也不可能坑骗病人。这是因为:外有“病人选医生”机制使医生危机在身;内有院方相应的制度约束经治医师的行为。
  该院的“病人选医生”不同于许多其他医院只将医生照片挂在墙上的做法,他们鼓励病人“择医而选”、“择价而选”。这种做法对外解决了病人选医生的盲目性;对内又避免了医生间的恶性竞争。
  择医而选:在医疗队伍中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思路。即不仅保证上岗医师个个优秀,而且要求每位医师都必须有自己突出的专长。如同为胃病专家,但不同医生专攻不同胃病的领域又各有不同。这不仅使病人选医生时有更强的针对性,也使得医生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更精细的领域从而形成专业特色,成为特色专家;而不同特色的专家自然更利于病人选择。
  择价而选: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该院鼓励病人择价而选医生。由于该院对不同病种治疗的价格已有规定,在规定价格内只可下浮,不可乱长,那么对治同一种病的专家,在病人选医生时,就可根据不同医生的报价来选择医生,即谁报的价格低便选谁。医院每月都对医生进行考评打分,淘汰病人最不喜欢的医生。
  为约束经治医师的医疗行为,该院还出台了两条措施:一是质量监控部。该部门对具体病种的分类、分级实行严格管理,对于治哪种病需做何种检查、需用何药,最多需要花多少钱都做了详细测算,作了价格上的限定;二为病历总检制。病人出院时,其病历要经过病历总检部门的审查,由总检医师为病人最后把关。治疗过程中经治医师有无违反规定、有无多收费,在总检中都一目了然。为确保病历总检真实有效而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病历总检部门的医师全部具有副主任以上职称。
  经治医师、质量监控部、病历总检部是相对独立的三个单位,没有利益上的联系。医生为病人把关而大权在握,病人和院方又限制了医生“乱做主张”。天津第一中心医院就这样通过以上一系列措施,形成了相互激励、相互制约的机制,实现了良性发展。(杨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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