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行校长职级制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上海实行校长职级制
据新华社上海1月18日电(记者刘军)“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实行校长职级制”,这项人事制度改革已在上海静安、卢湾、黄浦等区普遍推广。日前,上海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五级十二等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方案,并出台了“上海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暂行办法”。
上海试行的校长职级制,共有十二个等级,呈完善的“梯子结构”,每个等级均有严谨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标准,两年通过一次考级,便有机会晋升一个等级。据介绍,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是与国家事业单位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并成的双轨制职务结构。中小学校长任职期间,按其原工资系列保留其原有工资标准,当国家统一调整工资与津贴时按原工资系列办理。
在日前举行的上海市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颁证大会上,上海中学校长唐盛昌等19名校长,获特级校长任职资格;丽园路第三小学校长邢妙荣等87名校长,获一级校长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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