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建章立制降药价
第12版(教科文专页)专栏:
佳木斯建章立制降药价
本报讯为从源头上治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制定了纠正医疗机构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了4个方面的工作:设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实行准入资格和药品价格审核制,强化对洽谈和招标环节的监督管理;规定各医疗机构的药品购销合同及购药发票必须经药品购销纠风办审核;对医疗单位在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据统计,去年佳木斯市区90家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总金额为8268万多元,让利金额达1300万元。(陶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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