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第2版(经济)专栏:
积极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本报评论员
年初国务院做出部署,要求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目标。这是当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进而更好地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是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保障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权益和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和有效措施,也是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的重要举措。从1998年中央强调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以来,凡是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的地方,养老金基本上都能做到按时足额发放;相反,那些仍然由企业代发养老金的地方,部分企业在经营困难、资金紧张时则经常发生拖欠养老金的问题。实践充分证明,要把中央“两个确保”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应当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就必须彻底改变由企业发放养老金的状况,全面实行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实行社会化的管理和服务,因此国务院领导同志特别强调要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事业单位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承担发放基本社会保险金和管理社会保障对象的日常工作。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我们要从构筑社会保障安全网、履行政府重要职责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重要意义,努力把这件工作抓紧做好。
养老金由企业发放改为社会化发放,直接涉及每一位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件十分具体细致的工作。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广泛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向离退休人员讲清社会化发放对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以及有关的工作程序和服务措施,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要努力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保证有关统计数据信息的及时、准确;要运用电子技术手段,建立社会化发放的技术支持系统,实行现代化管理和服务;要建立可靠、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保持收支平衡。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担负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要搞好协调配合,努力为企业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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