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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7-1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崔洁 王增陵 许文红   4月21日下午2时许,15岁的郝悦跨出了呆了14天的'...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崔洁 王增陵 许文红
  4月21日下午2时许,15岁的郝悦跨出了呆了14天的看守所大门,他看见前来接他的亲人,一头扑进母亲邓敏的怀抱,母子俩抱头痛哭。此情此景,令代表全班同学来接他的班主任王龙以及周围的人,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郝悦是江苏南京某中学初二(2)班学生。4月7日晚,小郝正在金陵职大篮球场上打篮球,突然围上来4个十六七岁的男青年。其中的“小瘦子”张某横眼问道:“听说你要找我们麻烦?”小郝认出,他们中有人正是半个月前在学校附近无故殴打过自己的人。小郝心里害怕,想赶紧走开,但这4人将他逼到球场边进行围殴。被打得跪在地上的小郝从裤袋里掏出上美术课用的一把水果刀,站起身来,朝相继抱着自己的王某、刘某后背捅去。当“大个子”任某也冲上来抱住小郝,让其同伙下手时,小郝挣脱不开,急得对抱住他的任某胡乱戳了几刀。
  经诊断,任某左侧的肺、肝、膈肌被刺破,脾脏破裂被切除,已构成重伤。警方因小郝涉嫌故意伤害,次日凌晨将其刑事拘留,接着就将此案件报给了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
  检察机关接案后,对案件主证材料进行了认真复核,认定郝悦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遂于4月20日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此,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承办此案的夏立新检察官说,此案中,郝悦两次无端被这伙人殴打,是无辜的受害者。特别是第二次,这伙人抡起粗木棍行凶,4个打1个,郝悦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之时,他才掏出水果刀,完全是出于自卫。夏立新说,郝悦携带的水果刀不属于管制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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