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法治座谈会指出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关键在政府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法治座谈会指出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关键在政府
本报北京7月18日讯 新华社记者曲志红、本报记者卢新宁报道:在今天召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法治座谈会上,来自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国家文物局以及城市规划界、法律界的近30位专家学者呼吁,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各级政府应当对民族和历史负责,明确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因渎职造成国家历史文化遗产重大损失者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
座谈会上,专家指出,这些年来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渐趋尖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历史文化名城遭到严重破坏,大规模毁坏历史文化遗产的事件时有发生:福建三坊七巷遭到建设性破坏、贵州遵义会议会址周围历史建筑被拆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襄樊千年古城墙被毁、安阳穿城修路严重破坏历史街区……特别是浙江省舟山市,近来公然违反国家有关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决议、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有关通知于不顾,在“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对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定海古城历史街区大肆拆毁,致使国家文化遗产遭到不可弥补的损失,在国内外造成恶劣的影响。
与会专家指出,自80年代我国开始设立历史文化名城至今已近20年,我国政府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力度逐渐加大,出台了不少有关法规、规章。但从近年各地的情况来看,严重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公然违法的现象。而就全国普遍情况来看,敢于大规模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主体,往往并非企业和个人,而是某些地方政府。这种现象的产生,反映了我们各地政府对于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还存在着严重的欠缺,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将某些毁坏历史文化遗产的“旧城改造”当成自己的“政绩”。专家们呼吁,文化是一个民族存在的重要根基,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前已经引起世界的关注,作为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理应更好地对待自己的文化遗产,这是国家利益之所在,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
座谈会上,专家学者还建议,定期对99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进行评审考核,对于像舟山这样严重破坏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的城市,应该予以摘牌的处罚。
这次座谈会是由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经济日报社、法制日报社、中国建设报社联合召开的。周干峙、郑孝燮、罗哲文、谢辰生等著名学者参加了今天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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