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不起诉讼费 照样“打官司” 吉林法院系统启动司法救助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掏不起诉讼费 照样“打官司”
吉林法院系统启动司法救助
本报长春7月18日电 记者张玉来报道: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出台《司法救助实施办法》,标志着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经济困难而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也可以打“官司”。
这个“办法”规定,司法救助对象主要为当事人是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荣军休养单位、精神病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残疾人,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因素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生产经营难以为继者,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者。对于上述人员,人民法院在受理或执行案件时,要在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上给予救助。
吉林高院院长蔡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有理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是实现人民满意的必要条件。此间法律权威人士指出,吉林法院系统此项举措对公民基本人权和社会弱势群体特殊诉权的保障,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实现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