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为经济服务意识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树立为经济服务意识
李述
1998年,我请外商来长春。他们说:“长春交通不好,办事不痛快。”当时我震动很大,下决心要改善长春的交通状况。1998年上任,我去的第一个单位是公安局,下的第一个基层单位是交警大队。
管好城市交通,交警最懂行。为提高交警工作效率,我们购买了电子摄像机、电子警察以及50台捷达车。我们还着力树交警的权威,让他们在交通问题上拥有绝对发言权。
搞交通还必须其它部门通力合作。比如,卡脖子路、断头路必须城建部门才能打通;挡路的树必须经由绿化部门同意才能砍;马路市场必须工商部门出面才能拆。政府在这些部门中起统筹规划作用。做到这点很难。长春为修建一条南北方向的大干道,我们拆迁了8000多户居民住房;为疏通长春交通,我们拆除了110多个马路市场,舆论压力很大。
城市是个复杂的大系统,不好管。城市管理中,交通管理是龙头。交通搞不好,其它事都不好办。但我们没有选择,因为交通不好,经济就很难跟上。有决心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搞好,但我们必须这么做。道路管理过程中有些事大家今天可能有意见,但明天、后天他们就会理解——因为我们代表的是老百姓的利益。
(作者系吉林长春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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