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突尼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第2版(要闻)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突尼斯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七月八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二○○○年七月八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杨文昌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突尼斯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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