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民警违纪追究领导责任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新事集纳
启东市民警违纪追究领导责任
近年来,江苏省启东市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从严治警,出台了《民警违法违纪上追一级领导责任暂行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并与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去年以来,该局除局长受到责任追究外,有两名干警因失职和违反社会公德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有两名派出所所长因违反财经纪律和执法办案规定受到行政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两名分管副局长分别作出检讨,并被扣除两个月的岗位津贴。(顾宗轩
汤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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