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满意 向自己叫板 辽宁公安基层做出十项承诺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让人民满意 向自己叫板
辽宁公安基层做出十项承诺
本报讯 “办理各种证照不让群众跑第三趟”、“对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等十项承诺是辽宁省743家申报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安基层单位于6月27日向社会公开做出的。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如有违诺,这些单位会自动失去或被上级撤消申报资格。
辽宁省公安机关是全国公安系统最早开展“争创”活动的省份之一。在争创活动中,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在全省公安机关叫响“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千好万好不如人民说好”的口号,要求凡是申报创建人民满意的单位必须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如违反承诺将自动失去或被上级撤消申报资格。随后,沈阳市公安局凌云派出所等743个公安基层单位作出了十项承诺。这些承诺涉及公安机关各个执法和服务环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省公安厅恳请全省人民对作出承诺的单位进行监督,对提出的问题得到核实的将取消有关单位的申报资格。同时设立了监督奖,对提出监督意见查证属实者,要予以奖励,并从社会各方面聘请警风警纪监督员,以期达到“人民满意单位由人民评议,人民满意活动请人民监督”的目的。(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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