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方 打击经济犯罪备忘录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中国警方
打击经济犯罪备忘录
马建武
1998年9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正式宣告成立,这标志着公安机关同经济犯罪的斗争开始步入专业化道路。
在此之前,尽管公安机关重拳出击,但由于经济犯罪案件的复杂性和人员、素质等诸多原因,经济犯罪案件直线上升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其他刑事犯罪,其中大要案件增加尤为明显。例如金融诈骗案件,80年代末,全国每年只发生几十起,而90年代末已增至1万多起;走私犯罪由1985年的600余起,发展到1998年的2300多起。80年代,案值上百万元的大案并不多见,而目前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动辄损失上千万元,上亿元的案件已屡见不鲜。
1999年,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全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万多起,案值1160多亿元人民币。
1999年全年全国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2万余起,比上年增长40%;破获涉税案件8300余起,比上年增长32%,追缴税款100多亿元;破获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案件5700余起,比上年增加1.3倍。对涉案金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要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全力突破,成功地侦破了南德集团信用证诈骗案、湖南株洲冶炼厂非法经营案、昆明建设银行城南支行巨额资金被骗案、广东汕头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彩虹集团吴某挪用巨额资金案、广东惠来伪造货币案等一大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同时,不断加大了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力度,在追逃专项斗争中,共抓获经济犯罪嫌疑人11000多名;在有关国家警方的配合下,从9个国家和地区缉捕重要经济犯罪嫌疑人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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