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市区地税局反腐倡廉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保定新市区地税局反腐倡廉
本报讯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地税局建立反腐倡廉责任制,加大约束监督机制,取得了实效。先后被河北省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税务系统先进集体”。该局成立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在廉政上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哪里出现问题,不但追究个人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的责任;层层签立责任状,科、所、分局长向主管局长签立责任状,副局长向一把手签立责任状。该局还设立了举报电话2部,举报箱5个,设置社会监督台,从社会上聘请监督员28名,监督税务干部廉政情况和执法情况,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完善的监督制度下,该局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从思想上筑起了反腐倡廉的坚固防线。仅去年该局就拒贿200余起,金额达3.58万多元,连续3年荣获廉政先进单位。
(王常顺 周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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