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招牌“道道”多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专栏:消费大观
营业招牌“道道”多
一是“大”招牌 有的商家擅自挂“大”招牌:家具大世界、家电总汇、化工商行、水饺城、螺丝广场……可笑的是,不过30多平方米两间房子,竟以“家具大世界”而自居;不过是20平方米的房子,竟也称“家电总汇”……而营业执照上的组织形式核定的是“经销部”、“快餐店”等。消费者不知内情,冲着这“大”招牌购东西、接受服务。
二是假招牌 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擅自将他人的驰名商标做招牌:如“康佳专卖店”、“奔驰专修”等,消费者可能以为是驰名品牌单位授权的,不会想到其实是自封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或维修能力等都可能大打折扣;另一种情况是虚假的“厂价直销”、“厂家直销”等,无厂家委托销售的任何证明,擅自打着这类广告销售,这对消费者是极具欺骗性的。
三是违法广告牌 在商家自己打上“质量最佳”、“全市最低价”等违反《广告法》的广告语以外,有些大企业为促销而设置的牌匾上内容违法:“××行业第一品牌”、“××行业市场占有率第一”等等,这些颇令企业自豪的广告语,其实因语言绝对等原因已被国家工商局明令禁止。
营业招牌对消费者起着很重要的导购和接受服务的作用,工商部门应加大对营业招牌的管理力度,绝不能认为“无所谓”而忽视和放松管理。消费者应当擦亮眼睛,切莫被这些华而不实的招牌所迷惑。(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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