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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容“票患”猛于虎——发票清查的警示与思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6-1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岂容“票患”猛于虎——发票清查的警示与思考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岂容“票患”猛于虎   ——发票清查的警示与思考   张震 忠'...

岂容“票患”猛于虎——发票清查的警示与思考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社会视点

  岂容“票患”猛于虎
  ——发票清查的警示与思考
  张震 忠敏
  发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出门乘车、购物旅游、居家过日子,无时无刻不与发票打交道。作为社会经济交往的基本凭证,发票是经营活动的记录,是财务核算的凭证,是税务稽查的依据,是维护经济秩序的工具。假造、倒卖、虚开、套用发票活动的日益猖獗,助长了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和蔓延,严重扰乱了国家社会经济秩序,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发票忧患知多少
  去年税务机关在全国开展了新税制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发票大清查,清查结果令人触目惊心。在不到三个月的清查中,浙江省查获假冒专用发票24份,价税合计527万余元;江苏常州国税局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抓获3名重大倒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人,查获7本增值税专用发票;青岛市查处一起私自印制发票大案,查获假发票500本,12500份,查补税款133万元……
  清查中,还查处了一些税务工作人员参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天津市蓟县10个国税所两年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292份,偷税21924万元,使国家税收流失3048万元。
  从全国发票清查来看,发票漏洞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假发票日益泛滥。全国各地的清查中几乎都发现假发票案例,假发票种类之多,数量之大,交易之火爆令人咋舌。二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屡见不鲜。这类案件多为法人作案,具有数额大、影响广的特点。“共和国第一税案”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及218家企业,36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价税合计63.1亿元。三是无效“发票”大有市场。其主要表现为自制收据充当发票,白条结算,有意无意地使用税务部门明令废止的过期发票。四是相当多的消费者购物不要发票,给偷税逃税造成可乘之机。五是商户寻找借口不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购买10元以上物品,商户须向消费者开具发票,10元以下,消费者要求开具发票的,也应开具。事实上,相当多的经营者,尤其是小商品和食品经营者常常以发票用完、无发票等种种借口不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六是发票使用混乱。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存在借开、代开、开阴阳发票等行为。有些没办理税务登记的“黑户”,用户索要发票时便想方设法借用他人发票;开具发票时,有的在存根联、记账联、报销联上任意填写;有的在日期及付款单位栏留下空白或胡乱填写。
  “票患”危害猛于虎
  发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发票一旦失控必将对社会经济产生严重影响:
  其一,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我国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源于税收,而发票是税源控制和计征税付的重要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纳税人经营活动的商事凭证,也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假造、倒卖、虚开、套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牟取私利,偷逃税收。
  其二,危害社会经济秩序。江苏走私第一案中邬忠明、郑水耀、李云忠等23名犯罪分子在不到两年时间内,联手走私进口电解铜2.3万吨,铝锭2500吨,总价值6.4亿元,偷逃国家税款1.3亿元,为销售走私货物,犯罪分子还虚开、非法购买、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8份,价税合计5.56亿元,偷逃国家税款7951万元!犯罪分子以非法购买、虚开发票为手段走私贩私不仅严重冲击国内市场,而且影响民族工业的发展,干扰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其三,助长社会不良风气。使假造假,虚开套用发票行为还为不法分子贪污受贿、走私贩私提供了方便,使他们能够制作假报销凭证,做假账,变通吃喝招待费用,大肆侵吞挥霍国家和集体财产。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其中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查堵发票漏洞须联合行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我国加大了发票的监管力度,全国统一行动,实施专项治理,查处了一大批发票违法犯罪分子,发票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受利益驱使,发票违法犯罪并未停止,发票监管仍任重而道远。从全国发票清查情况来看,发票漏洞仍大面积存在,查堵发票漏洞仅靠税务部门已显势单力薄,搞好发票监管需要全社会联合行动。
  首先,要广泛宣传,增强公民的发票意识。要教育群众在经济交往和社会服务中主动索要发票,并积极检举揭发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应多层次地开展社教活动,提高公民辨假识假能力,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奠定群众基础。
  其二,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工商、税务、广大人民群众要密切配合,严厉查处,依法严惩发票违法犯罪分子。要建立广泛的监督机制和检举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实行重奖。有关部门间应建立协查通讯网络,以便协调行动,快速出击,增强威慑力。
  其三,要提高发票科技含量,增大造假难度,采用电子化管理手段严密监控。普通发票则由国家统一监制,统一标准,提高可辨性。
  其四,要加大法制宣传,使工商企业经营者端正认识,自觉抵制买假使假,使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发票在维护权益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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