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是灵魂和基础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探源与思考
依法治税是灵魂和基础
孙廷喜
理财重在治税,治税务必从严,推进依法治税,建立稳定的财政增收机制,对于正确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社会就业,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尽管税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存在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和执法不严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致使税收组织收入、配置资源、调节分配、管理监督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工作的灵魂和基础,离开依法治税,税务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从严治税,就是要强化税收征管,全面落实责任,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征管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因此,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和从严治税,建立稳定可靠的财政增收机制。
我们要全面看待当前的税务工作,尽管成绩突出,但由于配套制度措施不到位,新的税收征管机制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管理上存在漏洞,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偏低,地方本位主义和保护主义干预财税工作以及税务人员素质不一,都严重影响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也不利于坚持依法治税和从严治税。
矛盾是发展中的矛盾,问题是矛盾的突出表现,矛盾就是动力,就是主攻方向,问题就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在全面加强税收征管上,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法规,坚持依法治税和从严治税,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在税收征管及其他税务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到十二个不准。即不准混级串库;不准寅吃卯粮;不准包税、挖税和摊税;不准强行征收过头税;不准改变税种属性搞税种互补;不准变通税收政策擅自减免税或违反规定程序和超越权限审批减免税、财产损失和税前补亏;不准改变法定税率和税基;不准虚征税款,虚抬收入基数;不准越权审批印制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不准越权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不准越权审批延期缴纳税款;不准收“人情税”、“关系税”和“费变税”。
同时,还要深化征管改革,改进和强化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的科技含量;加大稽查力度,全面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逃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尤其要坚决打击内外勾结偷逃税款的犯罪团伙。
依法治税还要求公、检、法、司各机关全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偷、逃、抗、骗税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内外勾结、偷逃税款及殴打税务执法人员等有关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快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建设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为经济税收工作保驾护航。
(作者系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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