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国会批准越中陆地边界条约
第3版(国际)专栏:
越国会批准越中陆地边界条约
新华社河内6月9日电 (记者张加祥)越南第十届国会第七次会议9日在此间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边界条约》决议。
越南国会主席农德孟发表讲话指出,批准越中陆地边界条约再次表明,越南人民愿和中国人民一起,把越中边界建设成为和平、友好、稳定的边界,在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促进两国的全面合作关系作出贡献。
1999年12月30日,中越两国外交部长在河内代表两国正式签署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
2000年4月2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批准中国和越南陆地边界条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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