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身为教师不师表私设金库把钱捞 原抚顺六中校长等七人受到处理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6-09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身为教师不师表 私设金库把钱捞 原抚顺六中校长等七人受到处理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身为教师不师表 私设金库把钱捞   原抚顺六中校'...

身为教师不师表 私设金库把钱捞 原抚顺六中校长等七人受到处理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身为教师不师表 私设金库把钱捞
  原抚顺六中校长等七人受到处理
  本报讯 一起涉案金额近百万的教育系统特大结伙贪污案,日前在辽宁抚顺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联合查处下,已全部结案。此案涉及的原抚顺市第六中学校长叶烈、副校长王延斌、校党支部书记王学忠、总务处主任陈振民等7人分别受到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行政留用察看处分。
  经查,1996年,经上级批准,以六中为依托,成立了抚顺市私立新华高级中学。该校除按上级规定计划招收公费生外,还根据社会办学的需要,陆续招收了大批计划内、计划外自费生和共建生,向这些学生每人每年收取2000元至16000元不等的学费。按规定要求,这笔收费应全部上缴。但作为六中校长的叶烈和副校长王延斌等人,却采取多招收学生少上报数字的办法,以此截留招生收费,并利用小金库形式将其隐匿起来。
  叶烈等人还以给班子成员解决补助住房款为理由私分钱款,来掩盖他们进行贪污的罪行。从1996年9月至1998年8月间,叶烈等多次预谋并伙同本校有关财会、保管人员私分账外款。叶烈因贪污、受贿36万元被判徒刑16年、开除党籍;王延斌因贪污22.5万元被判徒刑12年、开除党籍;陈振民因贪污15万元被判徒刑12年、开除党籍;王学忠因贪污3.5万元被判徒刑2年缓刑3年、开除党籍。(赫安泽 尹娟娟)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