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政法院校 注重学习效果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依托政法院校 注重学习效果
鲁沂
山东省临沂市从1998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学历教育,确定了“党政统一领导、司法机关主管、部门通力合作、依托政法院校、规范教学管理、注重学习效果”的基本思路,并落实了具体措施。
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比较正规的法律学历教育,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规范化。
为搞好教育规划,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律专业学历教育的通知》,明确学历教育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确定对全市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未取得法律专业学历的一万余名领导干部,用三至五年的时间,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业学历教育。
参加学习的干部普遍反映,过去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停留在一知半解的一般化认识上,这次通过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法律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强化。如河东区郑旺镇过去处理“三提五统”顽固户的问题时,多是采取干部带领工作队上门硬催硬要的方式,有时伤害了干群感情,甚至激化了矛盾。该镇19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律学历教育后,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一问题,1998年秋天征收“三提五统”时,对拒不交款的顽固户,依照有关法律进行起诉,让法律与群众见面,结果在15天内就完成了收缴任务,避免了干群感情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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