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八小时外应有岗 建议:不定期检查 设特别窗口
第3版(读者来信)专栏:
税务部门:
八小时外应有岗
建议:不定期检查 设特别窗口
目前,我国税务部门是8小时工作制,而且随着“双休日”的实行,就给少数纳税人利用税收征管的“真空”时间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因此,建议:
一、税务机关应成立“巡回稽查征管机构”,配备一定的人员和交通、通讯工具,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监控,以防止税款流失。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突击检查。三、针对临时纳税人流动性大、收入不固定等特点,可在货物集散地设立特别办税窗口,实行24小时上岗。在货物的集散地、批发地或出口地由卖主或相关单位代扣代缴税款。四、加大群众举报和社会协税护税力度,进一步发动社会协税护税组织力量,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税务机关要按追回税款的比例实行不同程度的奖励,以增强公民的举报意识。
河北成安县国家税务局
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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