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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的“行业约定”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5-1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不明白的“行业约定”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消费信箱   不明白的“行业约定”   编辑同志:   早就听说今年的空调市场将有“大动作”,我们这'...

不明白的“行业约定”

第9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消费信箱

  不明白的“行业约定”
  编辑同志:
  早就听说今年的空调市场将有“大动作”,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的消费者甭提多高兴了。眼见海信推出“工薪变频”、春兰推出“特价”空调,许多人都在迫切等待着“大降价”带来的实惠。谁知长虹、海尔九大空调厂家日前在成都联合推出一份“行业约定”:成都市场空调不大降价。理由是恶性价格竞争不利于推动空调市场的健康发展。
  据悉,类似的“约定”在不少大城市都有。成都“约定”后,海信这样自圆其说:推出“工薪变频”不同于价格战,是低价格新款机面世,春兰也称“特价”仅实施半个月,无意打价格战。事实上,海信、春兰均已通过大降价赢得部分市场,为什么非要接受那份强迫的“约定”,走回头路呢?既然明白降价是最受消费者欢迎的事情,而规模销售必将产生规模效益,又为何对原有的低销量高利润恋恋不舍呢?“约定”提出,今年应在空调的技术含量、售后服务上引导消费,这岂不是本末倒置?须知,价格竞争是最基本的竞争,连价格竞争都做不到,还侈谈什么质量、服务竞争?
  每当有企业将其产品率先降价时,就有一些同行信誓旦旦:我们不打价格战,不搞恶性竞争,我们靠技术、质量和服务占领市场。而事实上,他们不是努力寻求新的价格“同盟”,就是跟着降价,有时降的幅度还更大。
  价格战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与低价倾销有本质的区别。正常的降价必将刺激更多的需求,把许多潜在的消费者变成现实的消费者。彩电的毛利只有8%左右,VCD则更低,空调为什么不可以?今年是“明明白白”消费年,空调巨子们能否多给消费者一点明白?
  江苏省建湖县 曾亚波 陆永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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