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尊严 促进司法公正 潍坊市人大对“两院”监督制度化
第12版(民主与监督)专栏:
维护法律尊严 促进司法公正
潍坊市人大对“两院”监督制度化
本报讯 在今年2月底召开的山东潍坊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分别以全票通过了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面对人大代表的信任,“两院”负责人说,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对“两院”监督和支持的结果。
该市人大常委会从1998年开始实行对被任命的审判、检察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述职评议的做法。评议前,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述职人员进行任职调查,广泛征求案件当事人、院领导和其他干警的意见,形成调查报告,印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时,常委会会议听取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采取分组和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评议,然后分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档次进行述职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评议后,系统整理评议意见,当面向本人反馈,跟踪督促整改。两年来,他们已听取评议了18名“两院”干部的述职报告。
该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了对市级司法机关错案责任追究的办法和实行个案监督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追究的原则、范围、程序等。常委会设立了公开电话,以方便案件当事人随时反映审判、检察工作中的问题;从司法机关聘请了3名有执法经验的老同志组成法律咨询小组,定期到人大机关办公,协助人大常委会处理重大申诉案件;从各级人大代表中聘请了150名控申信息员,及时获取个案监督的可靠依据。他们确定98件作为个案监督的对象,目前都已改处改判。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了立案查处、催要结果、限期办结、听取办理申诉案件情况汇报等做法,监督群众申诉、信访案件的及时公正处理。对久拖不决、造成申诉人重复上访,逾期未报告结果的,每季度在全市通报一次,使一些积案得到了及时解决,保证了办案质量,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去年,他们重点监督的55件申诉、控告案件全部报结。
该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促进了“两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去年,市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首批授予“全国法院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
(孙向林 刘勤友 王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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