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美”教育 塑造完美人格
第4版(国际)专栏:
以“立美”教育 塑造完美人格
郑佳珍
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北京明天幼稚集团自1995年起就提出以“立美”教育塑造其完美人格。
立是实践、创造的过程,美是实践的目标——塑造幼儿的完美人格。“立美”教育的实质是根据幼儿特点,实现教育整体的美育化,将美育与其它各育融为一体地实施,以美育人。
实施“立美”教育主要以环境立美、艺术立美、活动立美和生活立美为主线进行的实践。幼儿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实现自身发展的,环境对幼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环境布置上突出幼儿特色,注重幼儿的参与,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功能,就会将儿童带入美的境界。艺术教育是幼儿阶段进行美育的最有效的手段。艺术,作为一种符合审美要求的感性形式,特别适合学前儿童的心理特点。强烈的艺术氛围使孩子们的心理得到了满足,能力得到了提高,培养出一批批艺术人才。活动是幼儿发展的基础和源泉。在“立美”教育实践中,规定一系列活动,如每周一升国旗,每月末生日会,每月一节主题活动等,都能达到良好的教育目的。
生活立美是让幼儿在吃、穿、住、行等活动的过程中掌握基本的行为规则,树立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自控能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从小学做文明人,为他们的完美人格的形成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生活立美中,我们为幼儿创设美的生活环境,让幼儿在感受周围环境中的秩序美、规则美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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