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个“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陈云与共和国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
第11版(学术动态)专栏:学术交流
建设一个“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
——“陈云与共和国发展学术研讨会”综述
□郭新文
为纪念陈云诞辰95周年和逝世5周年,4月6日,《当代中国史研究》杂志社邀请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举行了“陈云与共和国发展学术研讨会”。
与会专家指出,陈云作为党中央第一、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对人民共和国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其中突出表现在财经工作和经济建设方面。他在八大上提出的三个“主体”、三个“补充”,是50年代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一个富有创见的构想。1957年,他主持起草了关于改进工业、商业、财政管理体制的三个决定,是党和政府在改革过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方面所进行的最早尝试。“大跃进”期间,他坚持从实际出发,提议不要公布八届六中全会确定的1959年钢、煤、粮、棉四大指标,避免了更大的失误。1979年,他提出,有计划按比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对推动全党思想解放,突破过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陈云经济思想的主体是什么?有的专家认为,最为贴切的一句话就是他在八大发言中所指出的——建设一个“有利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经济”。陈云强调社会主义经济要“有利于人民”,就是强调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性。可以说,陈云经济思想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的珍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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