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四少”困扰政务公开
第10版(社会调查)专栏:来自一线
“四多四少”困扰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其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实施“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密切干群关系。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广泛开展,一些部门和单位在实施公开过程中存在的“四多四少”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一是在公开意识上,靠上级部署,被动跟风的多,主动自觉的少;二是在公开内容上,做表面文章、照搬照套的多,结合实际注重特色的少;三是在公开的程序上,应付检查走过场的多,建立反馈咨询机制的少;四是在公开监督上,公布制度规定的多,吸收群众意见公开整改结果的少。
“四多四少”现象背离了政务公开的初衷,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防止腐败滋生,尊重群众意愿,调动群众积极性,促进发展稳定的高度,自愿自觉地实施公开;要结合单位实际,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窗口行业重点抓好收费公开;司法机关重点抓好执法公开;党政机关重点抓好选人用人和重大决策公开;服务行业重点抓好办事制度公开);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公开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逐步由单向公开向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发展;把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经常性,并制定与公开相关的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湖北老河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刘世炜 邓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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